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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建商土地存量 都更比重遽升--2010/05/24--工商時報

建商土地存量 都更比重遽升

  • 2010-05-24
  • 工商時報
  • 【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  大台北都會區一地難尋,加上大型金控、保險業紛紛加入「搶地」戰局,土地買賣市場已進入賣方寡占局面,推波上市櫃建商紛紛湧入都市更新,迄今上市櫃建商至少一半以上的土地存量來源,都仰賴都市更新。

     初步統計,包括國揚、太設、全坤建、中工、冠德、基泰、興富發、日勝生、華固、台開、鄉林、長虹、三圓、信義房屋、潤泰新及大漢等上市櫃建商,手中土地幾乎有一半要申請都更。

     其中,全坤建更是都更「大戶」,至少握有台北市、台北縣12件都更案在手,都更案占土地存量來源比重更逾9成。

     值得觀察的趨勢是,未來都更潮流已從台北市精華地段,一路向外蔓延,尤其台北縣板橋、中和、新店等一線地段,也躍居炙手可熱的都更戰場。

     吳敦義日前在立法院表示,政府會依各區域不同的情況,採取「溫和有效」的房市措施,在台北都會區,會提高土地供給率、並暫停標售台北市精華地段國有地,緩和房價;在中南部,則會從提高民眾購屋能力著手。不過,全坤興副總經理廖學新表示,土地買賣市場已幾乎難以切入,都更勢必是未來建商取得土地原料的主流。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表示,大台北都會區一地難尋,在保險業加入「搶地」戰局後,土地價格更是水漲船高,因此上市櫃建商不能只是砸錢買地,而必須提高都市更新案源比重,藉由當前建築業普遍現金滿滿在手、自有資金充裕的時機,加速都更整合速度。朝台北縣進行都更整合,是未來趨勢。

     三圓建設總經理王光祥表示,都更和ECFA一樣,都是非走不可的路。不過,台灣的都市更新法令,儘快跟國際接軌,也有利於吸引香港商、中國大陸和國際資金,引進投入台灣的都市更新。


    2010年3月30日 星期二

    社論-都市更新:新都市顯學?-社論-工商時報20100220

    社論-都市更新:新都市顯學?
    2010-02-20
    工商時報
    【本報訊】


     政府為了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地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提出都市更新政策,在都市計劃範圍內鼓勵實施重建、整建或維護措施,並予以適當的獎勵,立意可說非常良善。但實施迄今近12年,不僅成效不佳,反而把都市(特別是台北市)老舊、低樓層房屋炒熱,屋主惜售、抬高售價,而一些投資客、投機客更爭相追逐,助長房地產價格的高漲,使都市更新變成現代的新都市顯學。這種現象並不合理,亟待相關主管單位正視,避免成為另一種民怨。

     都市更新自民國87年開始實施,截至目前為止,以台北市而言共申請332案,只通過76案;台北縣共申請330案,只通過96案,而每一都更案平均所需時間約7.7年。何以都市更新困難重重,主要因素在於下列幾點:  

    第一,整合困難:都市更新為達其政策目的,設有最低面積1,000平方公尺(300坪)的限制。但由於都市地少人稠,每人土地持份有限,在此情況下,要整合數十戶共同願意都更,並一致同意分配方式,頗不容易。  

    第二,地主與實施者,想法不同、認知不一:一般地主期望都更後能分配到比較大的坪數、比較好的位置,而實施者則想獲得比較高的利潤,雙方立場差異甚大,協調極為不易,再碰到釘子戶則是難上加難了。  

    第三,都更獎勵不符地主需求:依都市更新條例、實行細則及地方自治條例規定,容積獎勵的上限為法定容積率的1.5倍或法定容積率乘0.3倍再加原容積率。惟因透過權利變換地主的分攤額,再加上目前公設比加大,地主分回的實際可用坪數少於現住坪數,導致參與都更意願不高,特別是土地持分少的地主通常興趣缺缺。  

    第四,都市更新法規不利於地主:都市更新案係由土地所有人提供土地,建築開發商(實施者)提供資金與技術,依更新前所有權人土地權利價值與建築開發商提供的資金、技術比例,共同分配更新後土地及建物。而如何評定更新前土地及投入資金與技術的價值,以作為更新後雙方分配的依據,就取決於評估基準日,與委託專業估價師查估價格。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9條第一項及台北市所頒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八條之規定,估價師概由實施者委託;既由實施者委託,當然可能由實施者左右其查估的結果。再者,將評估基準日由實施者指定,實施者可將權利變化計劃與都市更新事業計劃一併報核,將地主土地評估基準日的! 時! 程提早。加上審核程序冗長,在房地產價格變動快速的情況下,評估基準日地主之土地價格與實施者提出之資金、技術價值,時間落差可能超過一年以上,對土地提供之地主極為不利。因為法規的不周全,往往造成糾紛而影響都更之進程。

     都市更新之政策原為政府之美意,但實施迄今卻問題重重,不但參與都更的地主認為被剝削,更成為被有心人炒作的題材,且成為助漲都市房產價格的幫兇。為解決此問題,首要做法應是修正都市更新條例及其施行細則,暨地方所頒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等相關自治法規,增加必要的地主容積獎勵;其次則為導正地主與實施者之間有關權益分配的不公平規定。但釜底抽薪之計,乃是提高現行法定容積率,讓可建面積提高以減低房地產持有成本,進而抑制目前過高的房地產價格。

    學者:打造世界城 不能蓋豪宅牟利-曹秀雲/台北報導-中國時報20100320

    學者:打造世界城 不能蓋豪宅牟利
    2010-03-20 中國時報 【曹秀雲╱台北報導】
     205兵工廠 大翻身▲高雄205兵工廠鄰近捷運站潛力十足,建商已取得兩筆土
    地將建住宅。(謝明祚攝)
     衛武營衛武營▲衛武營廣達67公頃,已變更為休閒都會公園、國家劇場、特
    定休閒商業區,圖為都會公園內闢有廣達5公頃的生態池。(鄭緯武攝)
     馬英九總統指示國防部釋出西岸軍營公有地,引起市場注目。專業者都
    市改革理事長暨淡江大學教授黃瑞茂表示,新釋出營區公有地應該保留,建設
    為公共休閒等空間,讓城市變得更可居,以打造台北成為「世界城市」,而不
    是拍賣土地,讓建商蓋豪宅牟利。
     黃瑞茂說,政府常講要讓台北成為全球化都市,具有競爭力,但從台北
    空間設備嚴重不足問題觀察,「政府做得實在太少了!」
     台大城鄉所博士生、前任都市改革組織祕書長張維修說,北市仁愛路空
    軍總部等軍方營區公有地釋出,這是解決北市房價問題不合理的最後空間籌
    碼,未來引導民間投入開發時,必須附帶條件,要求須釋出一定比例,作為綠
    地與廣場,且提供小坪數社會住宅,供一般民眾承租或購屋。
     張維修表示,他同意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的政策意見:國有地是國家土
    地儲備,要用來平衡房價,因此解決當前高房價問題,除了要檢討貨幣政策及
    銀行房貸成數或利率外,還有土地實價交易稅,增值稅等問題要一併處理。
     除此之外,張維修建議,政府應參照美國紐澤西州及大陸作法,將公有
    地釋出開發時,須附帶條件,要求得標者須釋出一定比例,如四分一是綠地廣
    場,二分之一是提供小坪數社會住宅。
     張維修說,大陸對公有地釋出開發時,要求採取三:七比例,三成可作
    為豪宅,但七成提供小坪數(每戶廿九坪)平價住宅,供一般民眾承租與購
    屋,讓城市裡有富人,也有窮人,大家混雜共同生活在一起。所謂社會住宅,
    張維修說,是指哪些負擔不起或遭到歧視的老人、同性戀者等,均有機會承租
    房屋。
     黃瑞茂強調,若國防部能釋出更多新的土地,除了強調不能賣,不該為
    建商牟利服務外,他建議將新增土地規畫,作為公園、展覽空間、演藝廳、學
    校兒童表演空間等公共設施,「利用空間來支撐社區生活、休憩需要」同時,
    他提醒,政府應注意老齡化趨勢,該有更多照顧老齡化需求設備,更不能避談
    「貧宅」問題,政府必須要推出更多改善作法。
     黃瑞茂表示,「每個人都有接近城市的權利!」炒得火熱豪宅問題,反
    應出台北發展是從一個投機城市,變成一個充滿豪宅的魔鬼城市,是在為建商
    服務,開消費者玩笑。若政府沒有利用新增土地把台北做更積極化改變,讓城
    市有調整機制,變得像個可居住的城市,否則就沒有公平正義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