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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4日 星期二

平價住宅能解決問題嗎--2010/05/05--中時言論廣場--謝國鐘

平價住宅能解決問題嗎

  • 2010-05-05
  • 中國時報
  • 【謝國鐘】

 最近行政院為了平息都會區房價過高的民怨,計畫在機場捷運沿線的幾個站區興建可容納四萬人平價住宅,然而,大家關心的是這個政策是否能抑制高漲的房價外,還擔心這樣的平價住宅會不會最終成了貧民窟?

 前車之鑑就是國宅。台灣國宅政策長年下來已經引發許多問題。

 首先,由於國宅可任意轉售、坐享高額獲利的菁華區國宅就像樂透彩,少數中獎者很爽,但卻無法照顧到更多真正需要國宅的人,此外它還會滋生許多國宅蟑螂。國宅只要一被轉售到非經濟弱勢族群,它原應被賦予的照顧弱勢者的生命就算終結。依目前國宅的轉售限制(須住滿一年以上,須還清貸款),國宅的壽命最短者只有一年,愈熱門的地段壽命愈短,熱門國宅很快就會住滿那些根本不符合申購國宅條件的人。

 針對類似的問題,芬蘭政府的對策是「國宅只能轉賣給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指定的買主(那些排隊等候國宅的人),價格也受到規範,除反映通貨膨脹外,不得以任何名目加價。」另外一項對策是「部分國宅只租不售」。芬蘭的國宅有一半出售,另一半則出租;新加坡則有七○%低收入戶住在出租國宅。

 已有許多專家學者建議政府採行「改賣為租」的國宅政策,總之,用來照顧經濟弱勢者的國宅,絕不能流入房仲市場成為謀利的商品,國宅做為照顧弱勢者的壽命應該跟其建築壽命一樣長。

 其次,將同一收入群族集中安置絕對是一項嚴重的結構性錯誤,而將一群經濟弱勢的人集中在區位不佳的城市角落,就等同把他們加以隔離,再任其年復一年地衰敗下去。那個地區很快就會被標籤化、汙名化,外頭的人不願住進來,裡頭的人想搬也離不開,於是整個社區就會像是一潭死水,漸漸發臭。

 再看看芬蘭政府的思維:「住家地點及屋況的不平等是先天邊緣化及弱勢的溫床」,因此「新住宅區規畫概念是須適合所有社會階層。窮人與富人比鄰而居,國宅在品質及外觀上,和靠高利率房貸買下的房子並無二致。」芬蘭政府致力於「讓社會各階層混居」,並自詡其首都沒任何社區是專屬於富人的。

 再者,國宅不應只用來照顧某一收入族群,而應規畫更多元的住宅類型來照顧各種層面的經濟弱勢族群,除一般家庭外,還應包括獨居老人、單親家庭、原住民、學生、甚至遊民。居住單元的類型及服務空間規畫就該相當多元。

 而這次政府打算推出的平價國宅,初估每坪單價約十七、八萬,住宅類型以二十八至三十五坪為主,因此每戶總價約為五百到六百萬,對中產階級或許還算「平價」,但對許多低收入族群這仍是高不可攀呢。以收入22k的大學畢業生為例,得不吃不喝十九年才買得起,因此如果能提供十坪左右的套房,將能大大減輕負擔。

 其實對許多經濟弱勢者,一間房租合理的安身之處才是真正迫切的需求。政府應認清事實:真正需要住宅的弱勢族群其實也是最沒能力買房子的人,因此出租國宅及小坪數套房絕對有其需求。

 如果政府再不好好正視這些問題並修正國宅政策,未來國宅將註定會走向兩種結果。地段佳、公設完善、施工品質優良的國宅,在出售的一兩年後就會開始流入房仲市場,成為奇貨可居的熱門商品;地段差、公設不足、施工品質平平的國宅,在未來十年、二十年將漸漸淪為環境敗破的貧民區,乏人問津。

 而那些低薪的單身男女繼續以高租金在城市裡換得一席棲身地,原住民繼續住在河川高灘地的違章建築裡,而遊民則繼續像鬼魂一般,無聲地在城市裡四處遊蕩。這樣的景象是我們想要的嗎?(作者為建築師)

2010年4月8日 星期四

臺北市都市發展局 99年度「臺北市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基河三期國宅-臺北市政府-新聞稿2010/1/28

99年度「臺北市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基河三期國宅首日申請踴躍

為使本市中繼國宅在空置期間能充分利用及提供青年家庭合宜的居住空間,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推出「臺北市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自1月28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本方案首日民眾申請踴躍,截至本日收件時間,計有74戶親送資料提出申請,初審合格計59件,將進一步複審。都市發展局表示,本方案基河三期國宅僅開放47戶短期出租,超出辦理戶數者將列入候補。為免民眾舟車勞苦,將視申請情況,提前截止受理申請。本次收件分親送及掛號寄送二種,將以本局收到文件時間為優先排序處理原則。「即於28日郵寄申請者,本局將於28日當日收到申請文件,依收件時點,插入現場案件排序。」另因作業規定另有敘明截止日以郵戳認定為憑,故於每日現場收件截止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4時)後,所收之郵寄案件,將列於當日現場收件順號之後。 該方案之申請需具備下述條件:1.設籍本市。2.申請人年齡在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3.新婚或育有子女。4.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5.97年度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127萬元(相關規定可上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www.udd.taipei.gov.tw/)查詢)。為免民眾徒勞,有意提出申請之民眾,請先確認自身資格是否符合。

2010年3月30日 星期二

平價國宅,改賣為租吧!-社論-中國時報20100309

平價國宅,改賣為租吧!
社論-平價國宅,改賣為租吧!
2010-03-09
中國時報
【本報訊】

 行政院決定在機場捷運A7站,興建四千戶的平價國宅,賣給需要的民眾,以解決房價高漲、民眾在都會區的居住問題。但我們認為,都會區的居住問題是一個長期問題,從長期的眼光看,政府的國宅政策該換腦袋,改賣為租,這樣不但能解決當前的居住問題,更能讓政府掌握更多籌碼,解決「未來的居住問題」。

 過去數十年的國宅政策,基本上的模式就是由政府找地、負責興建國宅,然後以遠低於市價的價格,賣給有需要的民眾。當然,對申購者有一定的資格限制,如登記購買者超過供給,就以抽籤決定。

 這種國宅政策,有一種奇怪的現象;在房價較低的縣市,國宅與一般市售房子價差不大,但品質不佳,時常乏人問津,去化困難。但對都會精華區而言,國宅與其它房屋價差大、需求者又多,卻是一屋難求,抽中籤者如中樂透,不論自己住幾年後轉手,皆是獲利可期。不過,政府每賣一次國宅,籌碼就變少,掌握的精華區土地與國宅就變少。因此尋找興建國宅的土地只能越來越往郊區,但到郊區,國宅卻毫無競爭力,最後,國宅終於走入歷史。

 因此,對這次行政院讓國宅重出江湖,希望以平價國宅舒緩台北都會區房價高漲問題,我們認為應該記取過去的教訓,不要陷入找地、賣屋、再找地、再賣屋的輪迴中,最後越蓋越遠、難以為繼。因此,國宅不該再出售,而應以出租方式,解決民眾住的問題。

 我們試以鄰近國家的住宅政策為例,作為借鏡。新加坡從來就未出現所謂高房價引發的居住問題,主要是其在建國初就成立建屋局,有九成的新加坡住宅都是由其興建,其出售給一般民眾的所謂組屋,有一套嚴格的規範;除此之外,也有七%的低收入家庭,是向政府租屋。

 如果說,新加坡的社會體制與台灣完全不同,難以類比,那麼我們看看最資本主義的香港吧。一般人的印象是香港的房價世所少見,平民百姓恐怕連立錐之地都無。但香港的住宅政策中,公營房屋是其大宗,估計有一半人口是住在所謂的公營房屋中,其中三成住在政府出租的公屋中,另外二成才是住在政府出售的房屋。而香港仍保留公屋出租,主要就是為了讓沒能力租住私人房屋的低收入家庭,至少有安身立命之處。

 相較之下,台灣的確是走一條完全不同的路,所謂的「公屋」在市場上是微不足道,過去數十年興建不少國宅,但賣了就變私屋,政府毫無管轄權。至於公屋出租部分,除了極度封閉的特殊單位或機關有公屋出租給相關人員外,在市場上,出租的公屋幾乎是零。也因此,碰上房價高漲,低收入家庭與經濟弱勢者難有立錐之地時,政府手上幾乎完全沒有籌碼解決這個社會問題。

 因此,我們對A7的平價國宅計畫,仍要走過去「賣屋方式」深感不以為然,因為,政府好不容易找到地、蓋好房子,賣了就解決這四千戶的居住問題,但接著又要再找地、蓋屋,然後越蓋越遠。但如果政府以出租方式,同樣解決四千戶的居住問題,但這些住戶未來在收入增加、或到其它地區購屋後,即可搬離出租國宅,空出的房子又可提供給其它需要者,籌碼永遠在政府手上。政府如果繼續蓋這種出租國宅,政府手上的籌碼可不斷增加,其解決低收入家庭與經濟弱勢者居住問題的能力也會不斷累積。

 或許,有人會質疑:在國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下,民眾期望的是擁有自己的房屋資產,未來並能增值,因此,出租國宅不會受民眾歡迎。這話,是有道理,但,重點是:政府要解決的是,民眾「居住」的問題,而不是解決民眾持有資產並有增值期望的問題。如果有民眾寧願捨租公屋而自己努力攢錢買屋,政府當然尊重;而對經濟弱勢者提供低廉的公屋出租,至少是讓其有基本的居住權,且減輕其經濟負荷。如果,來租屋者想的是「購屋增值」,對不起,政府不負責提供民眾增值的資產。

 新國宅政策,改賣為租吧!

設定地上權國宅 將可買地-記者錢震宇-聯合報20100314

設定地上權國宅 將可買地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2010.03.14 04:49 am

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日前通過修正現行「台北市國民住宅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增列售地處分的價格、條件及申請程序,同意設定地上權國宅的住戶,可購買房屋所有權,但必須有80%以上住戶同意。全案將送議會審議通過後,報內政部實施。
據了解,國宅住戶可購買土地只限於當年「設定地上權國宅」,包括影劇五村、萬寧及萬安國宅。
副市長林建元表示,考量當年興建國宅是要達到「住者有其屋」政策目的,並回歸國民住宅條例「政府興建專章房地一併處分精神」,加上議會決議,基於保障住戶權利,決定出售土地。
林建元說,出售方式採公告房屋出售當年國民住宅條例施行細則規定之計價方式辦理,另加計物價指數至土地出售當期,以維持公平。
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民國50年興建的設定地上權國宅有其時空背景,當年因為民眾買不起房屋,政策支持下興建國宅,「只售建物不售地」,因政府已不再興建國宅,所以開放這些住戶可以購地。

提供平價住宅不難-尤清-中時20100323

提供平價出租國宅 不難!2010-03-23 中國時報╱民意論壇【尤清╱前台北縣長】  台灣都會房價、租金攀高,如何解決年輕人居不易的難題?  為解決都市居住問題,德國採取舊市區更新及新市區開發雙管齊下,特別「舊市區更新」,有顯著績效,不但維護都市歷史風貌,更提供更多現代化居住空間。在都市更新獎勵建築容積率下,設定一項負擔,即要求建築業者要提供一、二成樓地面積建築,作為平價出租不賣之社會住宅(即國民住宅)。  現在台灣都會區人口密集而建地不多,政府應推動都市更新,以因應住的需求。筆者主張在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及其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中,以容積獎勵等方式,增建停車空間以解決停車困難,並讓建商樂於提供大量平價出租國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