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8日 星期四

臺北市都市發展局 99年度「臺北市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基河三期國宅-臺北市政府-新聞稿2010/1/28

99年度「臺北市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基河三期國宅首日申請踴躍

為使本市中繼國宅在空置期間能充分利用及提供青年家庭合宜的居住空間,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推出「臺北市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自1月28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本方案首日民眾申請踴躍,截至本日收件時間,計有74戶親送資料提出申請,初審合格計59件,將進一步複審。都市發展局表示,本方案基河三期國宅僅開放47戶短期出租,超出辦理戶數者將列入候補。為免民眾舟車勞苦,將視申請情況,提前截止受理申請。本次收件分親送及掛號寄送二種,將以本局收到文件時間為優先排序處理原則。「即於28日郵寄申請者,本局將於28日當日收到申請文件,依收件時點,插入現場案件排序。」另因作業規定另有敘明截止日以郵戳認定為憑,故於每日現場收件截止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4時)後,所收之郵寄案件,將列於當日現場收件順號之後。 該方案之申請需具備下述條件:1.設籍本市。2.申請人年齡在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3.新婚或育有子女。4.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5.97年度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127萬元(相關規定可上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www.udd.taipei.gov.tw/)查詢)。為免民眾徒勞,有意提出申請之民眾,請先確認自身資格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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