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8日 星期四

臺北市都市發展局 「臺北市永平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第二次公告-政策2010/4/8

「臺北市永平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第二次公告於4月7日至5月14日受理申請

為使中繼國宅在空置期間能充分利用及減輕青年家庭之住房負擔,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再度於本(4)月7日至5月14日開放永平中繼國宅供民眾申請短期租住。 都市發展局表示,永平中繼國宅本次將提供12戶出租,申請者經資格審查合格後,統一公開抽籤配租,租期一次1年,每年一簽,最長可住2年。申請者資格限制如下:1.設籍本市。2.年齡在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未滿41歲)。3.新婚(申請日前2年內辦理結婚登記)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單親育有子女亦可)。4.家庭成員(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無自有住宅。5.97年家戶總所得在新台幣127萬元以下。只要符合以上五項條件,均可提出申請。永平中繼國宅(士林區延平北路6段261巷2號附近)緊鄰河濱公園,享有水岸第一排之河畔美景;鄰近社子公園及河濱腳踏車道、社子島棒壘球場等,提供居民休閒運動空間;交通方面,緊鄰環河快速道路、重陽大橋、百齡橋,另有2、215、246、26、536、9號等公車行經,提供民眾便捷之交通服務。有意申請之民眾可上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www.udd.taipei.gov.tw/)和本市居住服務平台(http:// housing.taipei.gov.tw/)下載相關作業規定及申請書,或親至都市發展局及各區公所索取,並於受理期間內填具申請書併應附文件郵寄至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南門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10樓),其截止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都市發展局再次強調,本次僅有12戶開放,有意願且符合資格的民眾,請儘早申請,以免向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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