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8日 星期四

臺北市都市發展局 臺北市永平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申請公告-政策公告 2010/3/15

臺北市永平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申請至3月19日截止,歡迎有需求民眾提出申請

「臺北市永平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已於3月1日起受理市民申請,將於99年3月19日截止。都市發展局呼籲,有短期租賃需求及符合申請資格之臺北市市民,請務必於期限內備妥相關資料向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以免錯失機會。 為提供青年家庭合宜的居住空間,臺北市政府開放未來兩年內尚無使用計畫之中繼國宅供一般市民申請短期租住。申請者資格限制如下:1.設籍本市。2.年齡在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未滿41歲)。3.新婚(申請日前2年內辦理結婚登記)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單親育有子女可亦可)。4.家庭成員(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無自有住宅。5.97年家戶總所得在新台幣127萬元以下。只要符合以上五項條件,均可提出申請。該方案受理申請至99年3月19日止,相關作業規定及申請書歡迎有意申請之民眾上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www.udd.taipei.gov.tw/)和本市居住服務平台(http://www.housing.taipei.gov.tw/)參考下載,或親至都市發展局索取,並於受理期間內填具申請書併應附文件掛號郵寄送至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南門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10樓)申請(截止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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